第一条 捷创力测量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测绘技术支持、服务等行业经验。
第二条 凡在公司购买全站仪等测绘仪器设备的客户,在产品完整的生命周期内均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权益。
二、 设备验收
第三条 设备验收原则上由用户到公司提货时当场验收,若用户提货确有困难,公司可派专人将货物送至用户单位所在地,或根据合同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第四条 用户派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或发货清单与公司人员一起照合同或发货清单规定逐项清点,清点完毕,用户在发货清单上签字。
第五条 验收货物时若有缺失,由公司负责补齐,对于损坏的物品,由公司负责更换。
第六条 对产品性能的检验,可根据用户要求,需要检定的设备,送省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各项指标达到厂方规定,用户予以验收。
三、 培训
第七条 用户培训由公司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地点一般在用户单位,如用户需要公司技术人员到工地培训,则公司予以支持,若路程比较遥远时用户需支付必要的费用。
第八条 关于培训
全站仪的培训目标是:掌握全站仪的操作与使用方法,熟悉测量数据的传输等,使用户能独立操作和使用。软件的培训目标是:掌握软件的安装、运行;了解软件的功能及其使用方法,使用户能独立操作进行生产作业。
第九条 培训时间:全站仪1–2天,软件3–5天。培训结束后,由用户在培训报告上签字,表示培训完成。
第十条 用户选派接受培训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较好的测量基础知识,会使用计算机,并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接受软件培训的人员需具备与软件专业相应的专业知 识,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第十一条 用户于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报告及《用户跟踪服务卡》寄至公司,以便建立用户档案。
四、 跟踪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将随时征求用户使用全站仪、软件及其他设备的意见,乐意接受用户的批评和建议,并随时将测绘产品最新动态及最新资料寄给用户。
第十三条 用户在使用全站仪、软件及其他设备取得一定经验后,可在双方均感方便之时安排回访用户,公司将派专业技术人员与用户研讨并解答实践中深层次的技术问题,以帮助用户更好的使用全站仪、软件及其他设备。
五、 软件维护与硬件维修
第十四条 在全站仪、软件及其他设备完整的生命周期内,用户享有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维护、升级和更新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全站仪等产品的保修期限,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用户将享受免费维修服务。专业软件免费升级。品牌计算机由生产厂家实行联保。(因用户自行拆卸和事故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十六条 保修期满,全站仪、软件及其他设备将享受终身维修,如需更换配件,其成本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对于因事故或因用户自行拆卸造成的故障用户需承担维修费。
六、 附则
第十七条 为充分保障用户权益,用户应及时将变更的通讯联系方式通知我公司。
第十八条 对用户在使用全站仪软件及其他设备产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故障及服务问题,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明确回复,最迟不超过48小时。
第十九条 捷创力将本着真诚、热情的态度快速做好设备的保修和软件的维护服务工作。并及时和认真的解决用户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使公司成为一流的服务型企业,让用户买得满意、用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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